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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活動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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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月19日至104年3月31日 |
二. |
活動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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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辦郵政VISA金融卡者 |
三. |
活動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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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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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符合下列條件者(均需符合),即可登錄兌換「典藏文具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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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次申辦郵政VISA金融卡。 |
2. |
申請電子對帳單。 |
3. |
任一筆金額達新臺幣666元以上(須已請款扣帳)之刷卡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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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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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品限量2,000份,每卡限兌換1份,送完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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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贈品兌換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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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月26日至104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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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合格交易之認定以本公司系統登錄之商店請款入帳日為準,須於商店請款入帳日後始得進行兌換(一般商店請款時間約在持卡人消費日後5個工作天,部分商店須超過5個工作天),商店逾期入帳之刷卡消費恕不列入計算。
- 本活動期間持卡人於國外之刷卡消費金額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為準。
- 贈品之規格、外觀以實物為準,廣告文宣之圖片僅供參考,但本公司保留得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原贈品之權利。
- 本活動贈品將統一於104年4月30日前郵寄至持卡人帳戶所留存之地址。
- 參加本活動並留下個人基本資料者,即表示同意本公司於法令允許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供本活動使用,本公司將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銷毀,不移作其他用途。
- 本活動之網路登入或有效交易紀錄,均以本公司電腦系統之紀錄與認定為準。
- 本公司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詐欺或為其他不正當交易,本公司保有取消贈品資格之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活動辦法、期間及相關詳情,以本公司網站之公告為準,本公司保有終止或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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