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生後名字取好了,就是要在60天內去戶政事務所報戶口了!



P.S--現在拿到的出生證明都有在最下面一欄有註明約定從父姓或母姓,所以不用再去下載子女從姓約定書(若是出生證明沒有註明這一欄,那要下載喔!)
記得新竹縣生育津貼已經不開支票了,要自備"郵局存摺"(撥款工作天數約一個月),自備他行存摺也是可以,但是要扣30元匯款
手續費,手續費從生育津貼內扣除!

報戶口費用:
重發一張戶口名簿工本費40元,將新生兒名字印在新戶口名簿上,舊戶口名簿被收回。


若是要領取竹北市公所的生育津貼要用"戶籍謄本"申請,故戶籍謄本工本費15元,戶籍謄本會被市公所人員收回。

另外新生兒的健保卡可同時申請,14天內會寄到住所,也可備註是從父親還是母親薪水內扣(基本上是誰的薪水領的低,就用低的薪水那一方扣健保,很重要喔!)
就會領到一張健保卡證明,看醫生就可以用這張當健保卡,就不能依附在媽媽的健保卡下囉!

以下是在竹北市戶政事務所官網要準備的文件!

1.出生證明書。
(非在醫院、診所或助產所出生無法提出生證明書者,應提憑醫療機構開具載明受鑑定者雙方之姓名之DNA親子鑑定報告書或領有證照之醫護人員開具之出生通報表(適用胎兒出生後一個月內)辦理出生登記)(均需正本)。 

2.出生者父母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符合本縣新生兒營養補助實施要點規定者,另請攜帶申請人或代理人之身分證、印章及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應於出生登記後一個月內申請);若新生兒父母雙方均符合資格申領「新生兒營養補助」時,請填寫申領切結書,確認是父或母領取營養補助。)。 

3.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下載"子女從姓約定書"可至表單下載專區。

4.棄嬰或無依兒童出生登記,應提憑向警察機關報案之筆錄及嬰兒照片,其無姓名者由撫養人或收容教養之兒童福利機構代立姓名。 

5.出生登記經催告逾期仍不申請登記者,由戶政所主任命名逕為登記。 

6.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章)。 

7.證明文件須繳交正本。

申報期限
六十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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